2015年5月,国务院印发的《中国制造2025》,明确了“绿色制造工程”。为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,进一步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,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,引领工业绿色发展,工信部发布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16〕586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要求创建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四个方面。10月18日习总书记做的十九大报告中,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推进绿色发展,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。
1、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评。
2、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并出具报告。
3、评价合格的企业向省部主管单位提出自评和第三方评价报告。
4、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,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、本地区成绩突出,且有代表性的绿色企业名单。
5、工信部组织专家论证、现场抽查等方式,确定名单并公示和发布名单。
1、自评价报告费用。
2、每三方评价费用。
3、完善体系费用(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、碳核查、碳足迹)。
4、差旅食宿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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